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心理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在教育、心理咨询与辅导机构、社区从事教学、咨询与辅导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能在企事业单位等部门从事人事选拔、培训、考核等应用型人才;同时也为心理学科以及其他相关学科输送研究生生源。
(二)规格要求
1.掌握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接受较严格的教育教学实践和教学技能的训练,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素质和教书育人的能力,初步掌握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的方法和手段。
2.具有扎实的心理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具备较好的适应能力并具备从事本专业及相邻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能够从事与心理发展与教育、心理咨询与辅导(学校,家庭,社区,企业,医院,决策部门等)、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密切相关的工作。
3.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基本数据处理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方法;具有较强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学制、学位与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制4年,学生可在4—6年内完成学业。
学生必须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160学分方能毕业。其中通识必修课程43学分、通识选修课12学分,教师教育课程10学分(其中必修课2学分,选修课8学分),专业必修课程75学分、选修20学分。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理学士学位。
三、主干课程
普通心理学、基础心理统计、心理学史、实验心理学、生理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社会心理学、认知心理学、心理咨询学等。
四、就业方向
中小学、各级各类心理教育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对应于两个专业方向:心理健康方向与人力资源管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