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文化素养和艺术素养,专业基础知识扎实,专业基本技能全面,实践能力强,胜任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相关机构以及各种教育服务工作的学前教育应用型人才。
(二)规格要求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理解“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精髓,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高尚的道德品质。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尊重幼儿生命、保护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具有坚定的教师职业信念和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
3.系统掌握学前教育专业基本理论,了解现、当代学前教育发展动态; 熟悉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备学前教育应具备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和艺术审美知识与素养。
4.具备观察分析幼儿行为、制定保教实施方案、组织幼儿开展各种教育活动的教育能力;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学前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具备初步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5.具有幼儿教师必备的艺术修养、健康的审美观,掌握音乐、美术、舞蹈、创编等基本技能,能够满足幼儿教师艺术素养的基本要求。
6.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有关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二、学制、学位与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制4年,学生可在4—6年内完成学业。
学生必须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 160学分方能毕业。其中通识必修课程 43学分,通识选修课程12学分,专业必修课程 75.5学分,专业选修课程28学分,教师教育必修课程2学分。
三、主干课程
教育学、学前儿童心理学、学前儿童卫生学、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史、幼儿园游戏与指导、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数学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等
四、就业方向
各类幼儿园、早教机构、各种儿童教育机构、师资培训部门、教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