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专业


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物理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和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具备扎实的实验技能和教育教学技能,能在基础物理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领域中,从事教学、科研、技术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规格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协作意识与能力;具有优良的思想品德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

2. 掌握数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具有较高的数学修养。

3.具有扎实的物理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实验技能;具有一定的基础科学研究能力和应用开发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和初步的创新能力;具备较好的适应能力及从事本专业及相邻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4.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方法;具有较强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5.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国防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有关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6.掌握现代教育思想和科学教育理论,接受较严格的教育教学实践和教学技能的训练,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素质和教书育人的能力,初步掌握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的方法和手段。

7. 了解物理学发展的前沿和科学发展的总体趋势,了解国家科学技术、知识产权等有关政策和法规。

 

二、学制、学位与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制4年,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 学生毕业最低应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160学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其中通识必修课程 43学分、通识选修课程12分,专业必修课程65学分,专业选修课程20学分,师范类必修课程12学分,师范类选修课程8学分。专业选修课程按“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2个专业方向设置。

三、主干课程

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力学、热学、电磁学、光学、原子物理、理论力学、量子力学、电动力学、热力学、统计物理等

四、就业方向

能在基础物理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领域中,从事教学、科研、技术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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