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相关基础知识及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能在各类机关、企事业等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及创新创业型人才。

(二)规格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较好的共处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

2.具有扎实的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艺术审美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素养。具有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具备较好的适应能力,具备从事本专业即相邻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3.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即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方法;具有较强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国防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有关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5.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经济学、管理学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方法及相关技能,具备分析和解决组织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能力和技能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及领导的基本能力

4)熟悉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方针、政策及法规

5)了解本学科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

6)掌握工作分析与工作设计、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选拔、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相关技能

7)基本具备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的综合能力

二、学制、学位与学分要求

1.学制:学制四年,学习年限36年。

2.总学分:学生必须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140学分方能毕业,其中公共必修课程43学分、专业必修课程55学分、专业选修课程30学分、通识选修课程12学分。

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三、主干课程

    高等数学、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规划、组织行为学等

     四、就业方向

   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人力资源规划、人员招聘与测评、薪酬管理、绩效管理、员工培训、员工职业生涯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以及其他管理工作。

 

 



包头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5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24号    招生咨询:0472-6193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