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化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受到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的训练,通过教育理论课程的学习和教学实践的锻炼,具有良好的从事化学教学和化学教学研究的能力,能在中等学校化学教学和化学教学研究等行业从事教师工作以及化工生产企业从事生产和管理工作的人才。
(二)规格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
2、掌握数学、物理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具有扎实的化学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艺术审美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素养。具有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具备较好的适应能力并具备从事本专业及相邻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4、掌握中外文资料查询、文献检索以及运用计算机等现代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5、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有关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6、熟悉教育法规,掌握并能够初步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具有良好的教师素养和从事化学教学、化学教学研究的基本技能。
7、了解化学学科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动态;了解化学教育发展的最新研究成果,具备一定的创造能力和自学能力;了解相近专业的一般知识,具有一定的应用开发研究能力,具有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化学教学的基本能力。
二、学制、学位与学分要求
1、学制: 学制四年,学习年限3-6年。
2、学位: 达到学位要求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3、学分: 学生必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160学分,其中通识必修课43学分、通识选修课12学分、专业必修课65学分、专业选修课20学分、师范类专业教育类课程20学分。
三、主干课程
无机化学、无机化学实验、元素化学、元素化学实验、分析化学、分析化学实验、有机化学、有机化学实验、化工基础
仪器分析、结构化学等
四、就业方向
能在化学及化学相关的科学技术和其他领域从事科研、教学、技术及相关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