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具备美术教育、美术创作等方面的基础知识,能够在初、中等学校进行美术教学和教育研究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以及在文化及经济建设等行业从事美术创作及与美术相关工作的人才。
(二)规格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有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较好的共处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
2、具有扎实的美术绘画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艺术审美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素养。具有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具备较好的适应能力并具备从事本专业及相邻专业工作的基础能力和素质。
3、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方法;具有一定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国防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相关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5、掌握现代教育思想和科学教育理论,接受较严格的教育教学实践和教学技能的训练,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素质和教书育人的能力,初步掌握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的方法和手段。
二、学制、学位与学分要求
学制:本专业学制四年,学习年限3-6年。
学分要求:学生必须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160学分,。其中通识必修课程43学分,通识选修课程12学分,专业必修课程65学分,专业选修课程20学分,师范类必修课12学分,师范类选修课8学分。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三、主干课程
素描、色彩、油画、外国美术史、版画、漆画、雕塑、书法、中国美术史、国画等
四、就业方向
适合在教育、基础教育、文化及经济建设等行业从事美术教育,美术创作及与美术相关工作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