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证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章程。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8127。
2、学校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24号(青山校区);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希望大道10号大学城(九原校区)。
3、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4、办学类型:应用型院校。
二、招生信息
1、招生对象
符合《关于做好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报名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2025年全区专升本统一考试的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和通过资格审核的免试考生。
2、招生计划
请及时查阅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相关公告获取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专项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批次录取。根据录取规则及考生投档情况,按专项计划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普通考生在普通批次录取。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在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根据平行志愿规则,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我校退档,我校也不会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4、公示
录取工作结束后,在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网站(https://jwc.bttc.)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学费、住宿费
学费、住宿费收费具体标准以内蒙古自治区价格管理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五、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
六、联系方式
1.电话:0472-6193071
2.电子信箱:66297@bttc.edu.cn
3.邮政编码:014030
4、通信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 3 号。公